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宁波论坛-宁波人上宁波论坛-宁波人气社区-中国BBS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社区广播台

查看: 5305|回复: 2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图说宁波] 莫恭明就防城港市政建设问题回复网友留言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5-1 13:07: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帖超炫看图|主题超炫看图
 人民网南宁4月27日电  (记者庞冠华)山海大道坑坑洼洼、灰尘大得门窗不敢开;观海台下堆满垃圾袋,和优美的风景格格不入。针对网友反映防城港市政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市长莫恭明做出了答复,敬请关注。
6 w. l+ l" A1 ]" G+ N. k3 ?* \1 {- Z
  1、【留言主题】关于防城区山海大道路况问题
+ K$ V- p7 ^& J) g0 \) w: {: C2 p6 M7 G. T, Z3 l0 L
  【留言内容】2011-3-31( N/ Y* H7 U- W* F
# @( |' t0 @- i
  不知道你平时经常经过防城区山海大道吗,路坑坑洼洼就不说了,灰尘大得让人受不了,门窗不敢开,走在路上都不敢呼吸。打电话给区政府说了几次,一个月来都没有改善,请你帮帮我们吧。
1 y$ D/ _( D6 m5 V9 R  b$ p" A& T  K$ t8 t  x6 k1 N) M' ~, |) u
  【回复意见】2011-4-2
/ k8 f  g" O9 E6 y1 ^+ M* T6 H& E/ r* `7 ~5 _9 r) j( P
  人民网网友:% {3 }4 L) G; f6 @$ i& a

7 M6 E) F& w9 V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防城区山海大道路况问题,此前也有网友向市委主要领导反映并得到具体回复,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再答复如下:
# o% ^9 c$ q2 M8 T, G1 D- c2 [$ y+ R: Q
  去年我市出台的《市与城区建设规划市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明确了城区30米以上的道路由市出资建设,40米以上的道路由市建设、管理、维护。山海大道现由市市政局负责管理和维护,目前该局已安排对山海路等城市道路的维修,修补破损路面,清理尘土,近期将开展进一步维修工作。由于山海大道目前的路况和周边环境、天气等因素的影响,难免会出现诸如灰尘大等问题,给周边居民和路人带来生活和出行的不便,我们也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力争将影响程度降低。
; L5 O7 u- l  E. D7 @4 v. ]
4 A, Q' P1 `# T% y! p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1 g& w& t6 V. p' \4 H& t

) n$ d. i' v4 k' j2 _  2、【留言主题】关于眺海平台下的建筑垃圾问题
+ T( i/ A3 d. a
! \7 ?0 K. P8 @* N4 E  【留言内容】2011-4-5
. i0 `0 I4 G6 e! A& J' g) }) c1 S: O/ {3 _5 R
  莫市长您好!阳光海岸二期工程马路对面新建了一个观海台,下面堆满了装沙的编织袋,看起来十分恶心。这本是一道优美的风景线,却成了垃圾堆,岂不悲乎。市长爱民如子,爱市胜己。怎会让这等影响市容的风景常在?
# O" X/ t4 o0 W/ @+ O
2 o5 \0 b) ]" n5 J% M  【回复意见】2011-4-11$ F# b+ O' ^. D+ v( g) G
! T# S9 t4 K, \! _9 [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眺海平台下的建筑垃圾问题,现答复如下:  t1 o& c4 b: V$ M1 j+ u* b

/ X# [) y6 }* e! g  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绿化景观的眺海平台工程,于2010年12月基本建成。由于平台是由打桩建设成水泥桩作支撑的,对水泥桩按工程质量规范需要进行一定时间的维护保养,所以平台下面的沙袋尚未能及时清理。目前我局已通知施工单位加快进行对水泥桩的维护保养,及时清理沙袋等辅助建筑材料,确保项目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还广大市民一个美丽的眺海平台。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1-5-1 14:33:07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5-1 14:34:36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5-2 00:02:03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5-3 00:02:00 | 只看该作者
哦~~
6#
发表于 2011-5-4 00:02:02 | 只看该作者
吓死我啦~
7#
发表于 2011-5-5 00:02:01 | 只看该作者
看帖必回  
8#
发表于 2011-5-6 00:02:15 | 只看该作者
已阅!
9#
发表于 2011-5-7 00:02:0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牺牲小我,奉献大我。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10#
发表于 2011-5-8 00:02:01 | 只看该作者
跟着顶楼主,不顶不是好网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