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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宁波] 莫恭明就防城港市政建设问题回复网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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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1 13:07: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帖超炫看图|主题超炫看图
 人民网南宁4月27日电  (记者庞冠华)山海大道坑坑洼洼、灰尘大得门窗不敢开;观海台下堆满垃圾袋,和优美的风景格格不入。针对网友反映防城港市政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市长莫恭明做出了答复,敬请关注。
5 o8 E) [3 i1 b
5 w- v6 U' i  d: o- c6 q  1、【留言主题】关于防城区山海大道路况问题" X- Y4 z) @' j. I1 j. k
- _9 Y' {) ?" t- D/ v
  【留言内容】2011-3-31+ _2 h, d% ~7 d% N- D9 {- ?

& @# b# o# F0 z& K  不知道你平时经常经过防城区山海大道吗,路坑坑洼洼就不说了,灰尘大得让人受不了,门窗不敢开,走在路上都不敢呼吸。打电话给区政府说了几次,一个月来都没有改善,请你帮帮我们吧。- y8 F  y# [2 ]% N

! i2 P2 d9 ?6 f* w0 c  【回复意见】2011-4-2
5 b& c; Z0 |& @6 v" z# ?8 d5 g  s8 J/ A' @- {! I! k
  人民网网友:
9 `- ?5 ^3 {6 W% Q. G8 }% H6 @) p' ?5 E5 q1 `, i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防城区山海大道路况问题,此前也有网友向市委主要领导反映并得到具体回复,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再答复如下:- D3 g; Y9 ]4 F
4 g6 C6 z0 y! A; U+ q: K6 [) U* R
  去年我市出台的《市与城区建设规划市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明确了城区30米以上的道路由市出资建设,40米以上的道路由市建设、管理、维护。山海大道现由市市政局负责管理和维护,目前该局已安排对山海路等城市道路的维修,修补破损路面,清理尘土,近期将开展进一步维修工作。由于山海大道目前的路况和周边环境、天气等因素的影响,难免会出现诸如灰尘大等问题,给周边居民和路人带来生活和出行的不便,我们也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力争将影响程度降低。
+ w" n( R: s; s7 q& k' A# H
: ^6 W4 h5 L7 Z8 V) X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 q6 h# b5 Q" `

  e7 x* S  j- v: m% d- G; N  2、【留言主题】关于眺海平台下的建筑垃圾问题
  I" r  M, M* M, {( K: G4 d8 p( I0 V- X6 S
  【留言内容】2011-4-5
2 J6 s1 i. ~* a8 A  x/ U
* B6 l2 x) F% I3 v0 l- ]5 R  莫市长您好!阳光海岸二期工程马路对面新建了一个观海台,下面堆满了装沙的编织袋,看起来十分恶心。这本是一道优美的风景线,却成了垃圾堆,岂不悲乎。市长爱民如子,爱市胜己。怎会让这等影响市容的风景常在?
: X! _+ x; V; M. F  F! F& A9 A- O0 x5 C( V- N1 M$ p+ g5 D' s
  【回复意见】2011-4-115 N  `( w: {' C% G! E7 x# k
3 s, O  E. v* a9 b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眺海平台下的建筑垃圾问题,现答复如下:1 |  w7 a+ `1 L1 a" I8 G' _
% p, C5 o+ p% t! D- B; T
  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绿化景观的眺海平台工程,于2010年12月基本建成。由于平台是由打桩建设成水泥桩作支撑的,对水泥桩按工程质量规范需要进行一定时间的维护保养,所以平台下面的沙袋尚未能及时清理。目前我局已通知施工单位加快进行对水泥桩的维护保养,及时清理沙袋等辅助建筑材料,确保项目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还广大市民一个美丽的眺海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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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5-1 14:33:07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5-1 14:34:36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5-2 00:02:03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5-3 00:02:00 | 只看该作者
哦~~
6#
发表于 2011-5-4 00:02:02 | 只看该作者
吓死我啦~
7#
发表于 2011-5-5 00:02:01 | 只看该作者
看帖必回  
8#
发表于 2011-5-6 00:02:15 | 只看该作者
已阅!
9#
发表于 2011-5-7 00:02:0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牺牲小我,奉献大我。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10#
发表于 2011-5-8 00:02:01 | 只看该作者
跟着顶楼主,不顶不是好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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