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宁波论坛-宁波人上宁波论坛-宁波人气社区-中国BBS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社区广播台

查看: 3100|回复: 2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图说宁波] 莫恭明就防城港市政建设问题回复网友留言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5-1 13:07: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帖超炫看图|主题超炫看图
 人民网南宁4月27日电  (记者庞冠华)山海大道坑坑洼洼、灰尘大得门窗不敢开;观海台下堆满垃圾袋,和优美的风景格格不入。针对网友反映防城港市政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市长莫恭明做出了答复,敬请关注。( h8 l* p8 q( E9 j

+ k9 b3 i2 Z7 a" q  1、【留言主题】关于防城区山海大道路况问题0 S3 H. }. l' l0 g) ^. V
2 S3 V4 e3 h5 U* \2 c  B
  【留言内容】2011-3-31
6 t7 Z* g& m2 ~5 U  Q% H5 i+ g+ `; a6 |1 D, x
  不知道你平时经常经过防城区山海大道吗,路坑坑洼洼就不说了,灰尘大得让人受不了,门窗不敢开,走在路上都不敢呼吸。打电话给区政府说了几次,一个月来都没有改善,请你帮帮我们吧。1 h" K' k" F( w+ p
9 F5 u# |$ v. ^$ i& |
  【回复意见】2011-4-25 l' r" `- ^8 ~: `

9 W8 i2 D6 v/ d) Z' U  人民网网友:
, U2 w4 P* D" y) g8 `! M
4 ?1 R! _0 d+ c: i; X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防城区山海大道路况问题,此前也有网友向市委主要领导反映并得到具体回复,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再答复如下:
6 ?) O8 @+ |5 C5 k5 B
6 F" z' S  N$ U9 ?  ?: r! W* b  去年我市出台的《市与城区建设规划市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明确了城区30米以上的道路由市出资建设,40米以上的道路由市建设、管理、维护。山海大道现由市市政局负责管理和维护,目前该局已安排对山海路等城市道路的维修,修补破损路面,清理尘土,近期将开展进一步维修工作。由于山海大道目前的路况和周边环境、天气等因素的影响,难免会出现诸如灰尘大等问题,给周边居民和路人带来生活和出行的不便,我们也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力争将影响程度降低。
  P" U# ?2 F5 M+ n1 p7 O$ _  @! D( ~! P# Y& ]+ p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 O" U# z* d! k" I. w( c
, G  @% A( t" \0 |7 V3 Y/ ]  2、【留言主题】关于眺海平台下的建筑垃圾问题
. H! d! r' u6 D! _' t4 q5 A! p9 F) Q- o1 W8 @
  【留言内容】2011-4-5
  T, z$ _" Z# h3 N7 o
8 p6 u/ }" [. |9 R* ~* ?% N7 {  莫市长您好!阳光海岸二期工程马路对面新建了一个观海台,下面堆满了装沙的编织袋,看起来十分恶心。这本是一道优美的风景线,却成了垃圾堆,岂不悲乎。市长爱民如子,爱市胜己。怎会让这等影响市容的风景常在?
& b( X* I( ^$ Y  T9 Z3 p2 x! m# F. t
  【回复意见】2011-4-11
; a" D0 y1 w# D6 h) s2 r! [) ?, `
: E* O) _- k1 n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眺海平台下的建筑垃圾问题,现答复如下:
+ G$ O3 {. Z. P5 `4 _! Q) o. w1 Q- ?3 {: J; x! I. M
  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绿化景观的眺海平台工程,于2010年12月基本建成。由于平台是由打桩建设成水泥桩作支撑的,对水泥桩按工程质量规范需要进行一定时间的维护保养,所以平台下面的沙袋尚未能及时清理。目前我局已通知施工单位加快进行对水泥桩的维护保养,及时清理沙袋等辅助建筑材料,确保项目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还广大市民一个美丽的眺海平台。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1-5-1 14:33:07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5-1 14:34:36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5-2 00:02:03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5-3 00:02:00 | 只看该作者
哦~~
6#
发表于 2011-5-4 00:02:02 | 只看该作者
吓死我啦~
7#
发表于 2011-5-5 00:02:01 | 只看该作者
看帖必回  
8#
发表于 2011-5-6 00:02:15 | 只看该作者
已阅!
9#
发表于 2011-5-7 00:02:0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牺牲小我,奉献大我。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10#
发表于 2011-5-8 00:02:01 | 只看该作者
跟着顶楼主,不顶不是好网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