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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宁波] 莫恭明就防城港市政建设问题回复网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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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1 13:07: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帖超炫看图|主题超炫看图
 人民网南宁4月27日电  (记者庞冠华)山海大道坑坑洼洼、灰尘大得门窗不敢开;观海台下堆满垃圾袋,和优美的风景格格不入。针对网友反映防城港市政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市长莫恭明做出了答复,敬请关注。) {9 y; v% s" a; Q0 H
' J! S: e* E4 B5 K
  1、【留言主题】关于防城区山海大道路况问题& H4 i" y- _/ K' O+ [% s

" V0 e9 u6 s! U! X+ s  N3 Z* x  【留言内容】2011-3-31
( e4 Y9 t4 |! j9 s9 F
' I) J8 ~& D! p  不知道你平时经常经过防城区山海大道吗,路坑坑洼洼就不说了,灰尘大得让人受不了,门窗不敢开,走在路上都不敢呼吸。打电话给区政府说了几次,一个月来都没有改善,请你帮帮我们吧。
4 J! g+ d+ K: C9 |" ?2 i& ]
1 e1 l  e) q- S( u9 l" i: H  【回复意见】2011-4-2
3 [: Q6 ~- e& d3 c2 A$ u: E' N3 d2 v9 }0 @
  人民网网友:
' H  O' }3 {: \) u$ |
3 o1 F) R4 U7 ^1 Q6 n% l$ z, ~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防城区山海大道路况问题,此前也有网友向市委主要领导反映并得到具体回复,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再答复如下:& G5 B+ ~7 W' f5 d+ n

9 R, A  b9 F5 i: x) V+ ]; l  去年我市出台的《市与城区建设规划市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明确了城区30米以上的道路由市出资建设,40米以上的道路由市建设、管理、维护。山海大道现由市市政局负责管理和维护,目前该局已安排对山海路等城市道路的维修,修补破损路面,清理尘土,近期将开展进一步维修工作。由于山海大道目前的路况和周边环境、天气等因素的影响,难免会出现诸如灰尘大等问题,给周边居民和路人带来生活和出行的不便,我们也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力争将影响程度降低。, T  y' w! B5 u$ s1 h; _8 `

2 @  H6 {  U1 z  F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M9 o3 V% u0 M! |3 v3 \6 t3 M

  u+ j5 h; T! d$ R; o! v) T5 F  2、【留言主题】关于眺海平台下的建筑垃圾问题8 ^3 d) W3 E# M1 ]* l

* L! p# ^+ L2 A8 s  【留言内容】2011-4-5
- s$ U5 U$ M  N7 W6 O
  z/ b+ e3 r. m7 C1 q  莫市长您好!阳光海岸二期工程马路对面新建了一个观海台,下面堆满了装沙的编织袋,看起来十分恶心。这本是一道优美的风景线,却成了垃圾堆,岂不悲乎。市长爱民如子,爱市胜己。怎会让这等影响市容的风景常在?0 ?  V% E1 x: @" b
, c4 e% H  c( d. s; j- C
  【回复意见】2011-4-118 P& n% ]* U, z" h( i

1 V/ |" o( ~. O/ x0 E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眺海平台下的建筑垃圾问题,现答复如下:! m! D0 ]' E* j% G3 u. h" l9 q

; d* W2 r# Z6 m. e0 i( c! m! Q8 I  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绿化景观的眺海平台工程,于2010年12月基本建成。由于平台是由打桩建设成水泥桩作支撑的,对水泥桩按工程质量规范需要进行一定时间的维护保养,所以平台下面的沙袋尚未能及时清理。目前我局已通知施工单位加快进行对水泥桩的维护保养,及时清理沙袋等辅助建筑材料,确保项目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还广大市民一个美丽的眺海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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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5-1 14:33:07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5-1 14:34:36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5-2 00:02:03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5-3 00:02:00 | 只看该作者
哦~~
6#
发表于 2011-5-4 00:02:02 | 只看该作者
吓死我啦~
7#
发表于 2011-5-5 00:02:01 | 只看该作者
看帖必回  
8#
发表于 2011-5-6 00:02:15 | 只看该作者
已阅!
9#
发表于 2011-5-7 00:02:0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牺牲小我,奉献大我。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10#
发表于 2011-5-8 00:02:01 | 只看该作者
跟着顶楼主,不顶不是好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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