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宁波论坛-宁波人上宁波论坛-宁波人气社区-中国BBS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社区广播台

查看: 2086|回复: 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有话要说] 维权才能真正地维稳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5-29 10:10: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帖超炫看图|主题超炫看图
5月26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
. p" ]' F5 q" K# a# K- t. E" J2 E0 k: V2 j3 |0 C4 q$ I
原题:执政者要在众声喧哗中倾听“沉没的声音”
5 d' |3 A9 g# m
, y6 V4 j' n9 I( K; T5 G; B在今天的中国,能听到各种声音。两会会场中代表、委员纵论国是,报纸杂志上不同思想交流探讨,新闻评论跟帖动辄上千条,近2亿网民随时写下140字微博……条条声轨,汇成合奏,呈现这个时代多元多样的复杂图景和蓬勃活力。
. n% Y. J4 ~/ F1 ~, b. \
4 p2 ^0 a7 w, w我们迎来了表达的“黄金时代”,但仍有许多声音未被倾听。一方面,有些声音被淹没在强大的声场之中,难以浮出水面;另一方面,也有些声音只是“说也白说”,意愿虽表达,问题未解决。这些,都可谓无效表达,有人称之为“沉没的声音”。
2 n5 t. x$ B4 @
, J8 X# {1 D8 q/ K无效的表达,不是没有表达,更不是不愿表达。广州市领导公开接访,市民带上铺盖卷、排队3天,就是为了能跟领导“说上话”;首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胡小燕公开自己手机号,却因每天上千个电话、上千条短信被迫关机。那些为网络关注、被媒体聚焦的热点事件,只是“冰山的一角”,海面之下这些体量更大的冰块,才是让冰尖浮出水面的庞大基石,也才是决定社会心态的“潜意识”“核心层”。
- H9 G# m# ?9 B2 _3 Q2 {! ~6 N0 R3 Q3 \8 }
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上的弱势群体,也是现实中的弱势群体。在社会层面,他们既缺乏影响公共舆论的资源,又鲜有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甚至无法得到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信息,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同样薄弱。因此,尽管可能人数不少,他们的声音却很难在社会中听到。4 n! U2 C% [' I# J5 `; K

3 w; u8 P5 F! O听见与被人听见,本是“社会人”的基本诉求;说话与听人说话,更是现代文明的基本共识。当表达权已成为一项基本的政治权利,重视这些声音,是协调利益关系、理顺社会心态的起点。在一个有着13亿人口、正经历着急剧社会转型的国家,广大群众的声音被聆听、被重视,尤为重要。4 X# s: v' f! J5 S# m

/ h  e. A7 c0 E+ g. w; y大部分沉没的声音背后,都有未被满足的诉求,都有被压抑、待纾解的情绪。儿子车祸致残,云南父亲欲法院“自爆”走上极端维权之路;幼女身患绝症,湖北母亲参与“跪行救女”网络炒作……让舆论哗然的事件,都肇始于被忽视的声音。不可倾诉、不被倾听、不能解决,如果不主动“打捞”,太多声音沉没,难免会淤塞社会心态,导致矛盾激化。" K5 ?; G3 @" \8 v
* V/ U$ T& k5 d. C2 X$ u
发出声音,是主张利益的基础。有利益的表达才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才有长久的社会稳定。事实表明,诸多矛盾冲突事件背后,往往是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从这个角度看,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尽可能多地倾听社会各方面的声音,兑现社会公众的表达权,对于维稳大有好处。 . h3 l* \' A8 E
2 {- X8 i; P0 ^! u8 A3 z$ q
在众声喧哗中,尽可能打捞那些沉没的声音,是社会管理者应尽之责。以政府之力,维护弱势人群的表达权,使他们的利益能够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正常表达,这是共建共享的应有之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只有这样,才能让“说话”、“发声”不仅是表达诉求的基本手段,更成为培育健康社会心态的重要环节,成为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原载《人民日报》,署名“本报评论部”)
. Y  g* ~1 @* i" \1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16#
发表于 2011-6-12 00:03:02 | 只看该作者
吓死我啦~
15#
发表于 2011-6-11 08:52:15 | 只看该作者
吓死我啦~
14#
发表于 2011-6-10 00:03:04 | 只看该作者
闪人
13#
发表于 2011-6-9 00:03:08 | 只看该作者
~~猪!
12#
发表于 2011-6-8 00:03:02 | 只看该作者
北部湾网不错,多人回复,支持!我也顶一下下~~~
11#
发表于 2011-6-7 00:15:38 | 只看该作者
已阅不错~~~~~
10#
发表于 2011-6-6 15:28:34 |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6-6 00:40:59 | 只看该作者
我看了,不知道怎么说!
8#
发表于 2011-6-5 10:23:46 |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楼主万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