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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喝酒暂未“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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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28 10:14: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帖超炫看图|主题超炫看图
连日来,一则传闻在眉山传开:丹棱县有位公务员,因醉驾被交警查获,其身份系某局副局长。
昨日,经丹棱县交警大队证实,这位副局长名叫宿仁训,现为丹棱县水务局副局长,查处宿仁训酒后驾车时间为5月3日晚,经现场酒精检测和血液检测,宿仁训体内酒精浓度均超过80mg/100ml。
丹棱县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介于最高法院“醉驾入刑”最终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宿仁训的当天酒后驾驶行为未造成恶劣后果,警方暂按“酒驾”对其作了行政处理。不过,警方已将宿仁训涉嫌醉驾行为抄告了单位和县纪委。
开车500米副局长被查“喝酒了”
5月3日晚7点,丹棱县城区九龙广场,多名交警在此设卡,检查过往车辆的司机是否酒后驾车。此时,一辆小车从县城区南门驶来,司机系一名中年男子。
交警将车拦下后,即对司机进行了现场吹气酒精检测,男子呼出气体酒精浓度超过了80mg/100ml。警方还依法提取了这名男子的血液。血检结果显示,男子体内酒精浓度也超过了80mg/100ml。
经警方确认,中年男子名叫宿仁训,身份为丹棱县水务局副局长,所驾驶车辆为单位公车。
“经调查,宿仁训当晚开车被我们查获时,行驶距离仅仅500米。行驶这段路程期间,宿仁训所驾驶车辆未引发任何后果。”丹棱县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说。
深入调查晚餐时喝过“两种酒”
据交警介绍,因宿仁训行为已涉嫌醉酒驾车,交警当即对其展开调查。调查对象,除宿仁训本人,还有当晚与其一起共进晚餐的四人,调查过程一直持续到当晚11点过。
经查,5月3日当天,身为县水务局副局长的宿仁训,带队开展全县农饮水工作。忙活一天后,晚上,他与多位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县城某餐馆吃饭。席间,宿仁训喝了一两白酒和两瓶啤酒。酒局结束后,宿仁训驾驶单位公车,送一位同事回家途中,即被设卡检查的交警挡获。
因宿仁训身份系行政工作人员,调查结束后,交警部门将该情况“抄告”了丹棱县水务局。
情节轻微是否“入刑”交警犯难
5月3日晚,交警部门在丹棱县境内,还查获了三个酒驾者,情形与宿仁训类似。不过,宿仁训等四人是否该依照醉驾入刑给予追究,交警部门非常犯难。
交警透露,就宿仁训等人的行为,他们和县检察机关、县法院等部门,先后召开了多次“碰头会”。
按性质划分,宿仁训等人均属情节轻微,宿仁训还是因公喝酒。因此,是否该按照“醉驾入刑”给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三部门均不能定夺。于是,按照《道法》新规,交警暂按“酒驾”对四人开出了罚单。其中,宿仁训被处以罚款1900元、暂扣驾照6个月。不过,因尚未完全结案,警方已对其实行了监视居住。待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后,警方将依照解释,对宿仁训等人进一步予以追责。
介于宿仁训的身份,交警部门通过书面材料形式,将宿仁训酒后驾驶行为呈报给丹棱县纪委。昨天上午,在丹棱县交警大队负责人办公室,华西都市报记者见到了这份装订在信封里的报告材料。“这份报告,已于下午送到了县纪委。”昨天下午5点左右,丹棱县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证实说。
探访
单位副局长仍“在岗”忙碌
昨天上午11时许,丹棱县水务局办公楼,工作人员们在各自办公室忙碌着。经打听,宿仁训的办公室在三楼,即上楼梯右手边倒数第二间。随后,记者来到倒数第二间办公室外,发现门大开着,一位男工作人员从隔壁办公室出来。
“这间办公室是宿仁训副局长的,他好像刚刚出去了,所以,办公室里无人。”这位工作人员说。
昨天下午5点左右,记者通过丹棱县水务局网站,查找到该局在网站公布的服务电话。拨通这个座机号码,接听电话者系一位女士。据这位女士证实,宿仁训副局长昨天的确在上班。闻听找宿仁训副局长,这位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宿仁训的两个手机号码,一个是移动公司号码,一个是电信公司号码。
昨天下午5点10分左右,记者拨通了其中一个手机号码。电话中,对方承认自己是丹棱县水务局副局长宿仁训。
记者:请问宿副局长,5月3日晚,你是否因酒后驾车被警方查获?
宿仁训:没得那回事的,我没开过车……
华西都市报:但据交警部门介绍,你的确是因酒后驾车被查的,能否证实一下?
宿仁训:我在说一个事,没得……(话未说完,对方便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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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5-29 00:03:00 | 只看该作者
已阅不错~~~~~
板凳
发表于 2011-5-30 00:03:02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5-31 00:10:49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惟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
5#
发表于 2011-6-1 08:27:39 | 只看该作者
不错,顶你!
6#
发表于 2011-6-2 02:23:49 |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6-3 00:03:04 | 只看该作者
哦~~
8#
发表于 2011-6-4 00:03:05 | 只看该作者
看完了这么强的文章,我想说点什么,但是又不知道说什么好,想来想去只想
9#
发表于 2011-6-5 10:23:44 | 只看该作者
~~
10#
发表于 2011-6-6 00:41: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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