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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故事] 情侣因买房纠纷发“对骂贴” 引来2万网友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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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5-26 11:35: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帖超炫看图|主题超炫看图
“女友逼我家卖房还贷,怎么办?”南京一对情侣因买房纠纷发“对骂帖”,引来2万网友“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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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家逼我家卖房,我该怎么办?”“男友家,你们到底看重房子还是感情?”昨日,两个立场鲜明的帖子在网络论坛发了出来,一对小情侣因为婚前买房涉及到的两家出资问题,分别发帖相互指责,并迅速引来大批围观网友。故事内容虽不新鲜,但由于两帖对战的形式鲜明,因此围观者越来越多,居然形成了立场鲜明的两大“粉丝团”。& M6 a, x/ G; Q$ x7 G( W

0 [/ T: d3 ~1 n" c$ y2 A又是房子惹的祸,情侣网上开战引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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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对战帖最初只是男方在5月23日发出的。这位网名为“adgjm”的发帖者陈述了自己的遭遇。他和女朋友准备今年结婚,于是两家共同出资在河西购买了一套价值200多万的房子,双方同署名。同是外地人的双方家长共同出资100万元首付,并各自负责帮助两个孩子偿还130贷款。对于这个方式,双方开始并无异议。但是后来,当女方父母得知男方父母在江宁还有一套房产后,希望男方将这套房子卖掉用以减轻自己女儿的贷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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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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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帖子发出后吸引了大量网友几乎一边倒支持男方的回复。第二天,显然已经“拜读”过帖子的女友马上发了一个对战帖,以十分委屈的口吻说道,男方父母除了把江宁的房子出租外,在其生活的城市还有两套房,一套自己住,一套对外出租。相比之下,自己父母的经济条件显然差得多,却在支付了40万首付后,还要背负1/3的贷款,这样太不公平。“这不是抱着金饭碗要饭吗?”网名为“人善被人欺”的女方也写出自己的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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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推荐“粉丝”相互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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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针锋相对的帖子昨日被365地产家居网直接提上了新闻页面首页,吸引了近2万名网友围观,以及大约400条回复。两人还不断在各自的帖子里更新留言,继续相互指责。这也加重了大家围观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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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发现,网友基本形成了力量均等的两大“粉丝团”,各自支持男方和女方。“勤奋懒人”写道,“卖了江宁房还了贷,离婚了就鸡飞蛋打,还是先沟通,不行就拜拜”。而支持女方的“ellina”则表示同情,女孩都是弱势的,这男友太过算计,还把帖子发到网上,缺乏男子汉风范。还有的网友干脆建议双方分手作罢。而理性一点的网友则表示,男女双方都有不对的地方,遇到事情应该从感情出发多商量解决,而不应该凡事以“保自家财产”为出发点。网友们各执一词,甚至还引起不同阵营“粉丝”的相互倒戈。7 `) `; j, b4 c0 B' x: v) f

7 o. ?, _) O; w专家点评:网上开驾不靠谱,越骂越想分8 D3 J! g' Q0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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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个引起大量年轻网友关注的话题,记者咨询了南京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的张纯主任。张纯认为,首先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由不同地域和阶层的文化冲突,以及现代年轻人婚姻的不稳定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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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t- {/ T/ W; V6 F张纯表示,女方家的思维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宗族思想,结了婚就算两家联姻,怎么还能让一家享受一家受穷呢?男方家则是现代都市家庭的思想,就是孩子的婚姻独立,跟两家利益不能过分牵扯。同时,由于现代年轻人的婚姻不稳定性越来越强,家庭双方也常常会以割裂婚姻的“私利”为出发点思考问题,缺乏相互的包容性,造成“没结婚就先想离婚之后怎么办”的思维逻辑。( z$ f6 u4 d0 S* m

* ~$ f5 Z+ M/ T而对于小两口齐上网发“对骂帖”求声援的做法,张纯更加不认同。由于网络是一个虚拟“社会”,个人的发言往往因为可以匿名发布而变得十分情绪化。本来很小的委屈、愤怒等情绪,发上网后可能不经意间被自己放大。而不少抱着看热闹心态的网友写下的随意性留言,更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当事人双方很可能因此作出后悔一生的错误判断。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坐到桌前谈问题想办法,或者求助情感方面专业的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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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5-27 00:36:2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我爱你~
板凳
发表于 2011-5-28 00:03:03 | 只看该作者
强烈支持。楼主万岁
地板
发表于 2011-5-29 00:03:01 | 只看该作者
我来了~~~  
5#
发表于 2011-5-30 00:03:0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惟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
6#
发表于 2011-5-31 00:10:48 | 只看该作者
路过
7#
发表于 2011-6-1 08:27:3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我爱你~
8#
发表于 2011-6-2 02:23:46 | 只看该作者
跟着顶楼主
9#
发表于 2011-6-3 00:03:0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说的不错    
10#
发表于 2011-6-4 00:03:05 | 只看该作者
看帖必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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