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5月27日,防城港市正式设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 C. \* y \0 I* W$ \5 t3 m" O5 ~+ h9 v7 f1 A
据了解,作为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防城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
) }- x6 v% b- w+ x3 f1 A+ ^5 L( u# |% `9 Q8 c2 t9 E/ n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