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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西无居民海岛开发:服务滨海建设 [打印本页]

作者: aXin新    时间: 2011-5-13 14:04
标题: 广西无居民海岛开发:服务滨海建设
 根据日前国家海洋局联合有关省、自治区海洋厅(局)公布的我国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广西11个无居民海岛位列其中,均位于广西钦州海域。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钦州市海洋局了解到,11个岛屿开发条件优良,目前主要定位为交通运输及旅游休闲;随着无居民海岛的摸底情况逐渐完成,在这11个海岛之后,或将有第二批、第三批无居民海岛陆续准予开发。

 11海岛开发前景广阔

  首批准予开发的11个海岛为:独山背岛、擦人墩、樟木环岛、鬼仔坪岛、虎墩、旱泾长岭、大娥眉岭、小娥眉岭、背风墩、抄墩岛、小墩。据钦州市海洋局提供的资料显示,11海岛集中在茅尾海东岸、钦州港七十二泾、钦州港金鼓江、大风江口四大区域,其中距离大陆最远的海岛仅为3000米,最近的只有300米,均属近岸海岛,适宜开发。

  11个海岛风景秀美,植被茂密,周围海产丰富。有些岛上生长着茂密的松树及一片片红树林,周围海域盛产鲻鱼、石斑鱼、青蟹、对虾、牡蛎等海产。其中8个海岛分布在钦州七十二泾风景区内,该风景区以七十二条水道分隔群岛而得名,海岛周围海水是一片漂亮的浅蓝色。

  据钦州市海洋局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这些首批获得开发机会的海岛,在2010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颁布实施前,已经有一些当地居民通过向林业部门申请在岛上种植了桉树,或是围海养殖,目前这些不规范的私自开发行为已被当地海域海岛管理部门制止,海岛的总体开发利用程度不高,开发前景广阔。

  海岛开发服务滨海建设

  据钦州市海洋局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首批开发利用的11个海岛中,位于七十二泾的8个海岛:擦人墩、樟木环岛、鬼仔坪岛、虎墩、旱泾长岭、大娥眉岭、小娥眉岭、背风墩,将为拟建的广西第一跨度悬索桥——龙门跨海大桥服务,该桥建成后,从钦州市至防城港市原本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将被缩短至十几分钟;另外,位于钦州市大风江江口的抄墩岛将为大风江跨海大桥服务,建成后的大桥将直接连通钦州市和北海市。再加上位于钦州港望鸦江口东岸约250米的小墩岛,共有10个海岛的主导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岛,同时也被定位为旅游娱乐用岛。

  余下的独山背岛主导用途被定位为城乡建设用岛,根据我国《关于编制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的若干意见》,城乡建设用岛指城乡建设活动使用的无居民海岛,包括因填海造地使得无居民海岛与大陆或者有居民海岛连成一片,或者将居民户籍住址登记地迁往无居民海岛等用岛活动。根据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钦州市人民政府拟在茅尾海东岸打造一个具有岭南风格、东盟风情、滨海风光的宜商宜居新城,独山背岛的开发利用将为滨海新城提供旅游休闲用海。

  海岛或成北部湾投资新热点

  龙门跨海大桥、大风江跨海大桥的建设将依托无居民海岛地势而建,建成后将把钦州、北海、防城港北部湾三市从点状连成带状,形成广西沿海经济圈,对于完善广西北部湾公路网布局,打造“近海、贴海、见海”观赏性旅游道路,促进滨海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外,11个海岛均属五等海岛,按照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被用于填海连岛的海岛付出的“租金”最高,11海岛中最远的擦人墩如果用于填海连岛,每公顷只需缴纳3万元/年。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从钦州市海洋局海域与海岛管理科了解到,11个无居民海岛可开发利用的消息刚一公布,就陆续接到个人和单位的电话及现场咨询,绝大部分意向开发旅游,也有一家企业意向港口开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广西海岛众多,初步统计共有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511个,行政上分属北海市、防城港市和钦州市管辖。广西正继续对海域内的海岛进行摸底调查,首批可开发海岛的公布,更大的意义是向社会传达“海岛也可开发”的信息,为后续第二批、第三批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宣传造势”。

  钦州市海洋局海域与海岛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很多人是怀着“岛主”梦前来咨询的,但“岛主”却并不是有资金、有简单的想法就可为的。首先要明确“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开发海岛个人及单位要向国家缴纳使用金,即“只租不卖”;在程序上,有意向开发海岛的个人及单位应先向钦州市海洋局提交申请书,经钦州市海洋局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再由省级或国家海洋主管部门内设的海岛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审核,之后再由申请人提交《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报告》及《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这两个报告需经有资格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公示;开发利用海岛必须遵循合理规范的原则,既不片面强调保护也不绝对无限制开发,而是有效地保护,适度地开发,科学地利用,促进无居民海岛可持续发展。
作者: wsjok    时间: 2011-5-14 09:35
看帖必回  
作者: 雷吉艾斯    时间: 2011-5-15 08:47
不错不错,我喜欢看   
作者: 简单生活dove    时间: 2011-5-16 00:03
   
作者: 安如花意    时间: 2011-5-17 00:03
跟着顶楼主,不顶不是好网民!
作者: 转帖王    时间: 2011-5-18 11:47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11-5-19 00:02
不错不错,我喜欢看   
作者: 马克笔    时间: 2011-5-19 00:03
  
作者: 雷吉艾斯    时间: 2011-5-20 00:03

作者: 夏日麽麽茶SMJ    时间: 2011-5-21 00:03

作者: cathy85115    时间: 2011-5-22 00:03
已阅不错~~~~~
作者: 夏日麽麽茶SMJ    时间: 2011-5-23 00:03
跟着顶楼主
作者: 暖暖初夏    时间: 2011-5-24 00:03
楼主强呀, 这样贴子也能发表出来,对你佩服之心比长江的水还多哦  
作者: 云蕾双慧    时间: 2011-5-25 00:03
吓死我啦~
作者: reyesterdays    时间: 2011-5-26 00:03
  
作者: 微番薯    时间: 2011-5-27 00:36
嘿嘿~ 楼主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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