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论坛-宁波人上宁波论坛-宁波人气社区-中国BBS社区

标题: 维权才能真正地维稳 [打印本页]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11-5-29 10:10
标题: 维权才能真正地维稳
5月26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 ( `, j" p6 {4 c7 u5 {
4 D% X; n8 E2 J4 ~
原题:执政者要在众声喧哗中倾听“沉没的声音”) d$ J% U' J; U' k4 r
2 J7 n% [# B5 h! W8 J. M0 v
在今天的中国,能听到各种声音。两会会场中代表、委员纵论国是,报纸杂志上不同思想交流探讨,新闻评论跟帖动辄上千条,近2亿网民随时写下140字微博……条条声轨,汇成合奏,呈现这个时代多元多样的复杂图景和蓬勃活力。8 s3 }  k) i  R2 s# c6 S, d

3 F, i% ~+ y, `( T- \$ ?4 {: l* K我们迎来了表达的“黄金时代”,但仍有许多声音未被倾听。一方面,有些声音被淹没在强大的声场之中,难以浮出水面;另一方面,也有些声音只是“说也白说”,意愿虽表达,问题未解决。这些,都可谓无效表达,有人称之为“沉没的声音”。 " E/ E: B4 ?0 N) a4 T" B1 b3 @- q

  h; m8 o( N* T; c  M; _无效的表达,不是没有表达,更不是不愿表达。广州市领导公开接访,市民带上铺盖卷、排队3天,就是为了能跟领导“说上话”;首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胡小燕公开自己手机号,却因每天上千个电话、上千条短信被迫关机。那些为网络关注、被媒体聚焦的热点事件,只是“冰山的一角”,海面之下这些体量更大的冰块,才是让冰尖浮出水面的庞大基石,也才是决定社会心态的“潜意识”“核心层”。 ; m$ I$ @9 V& Z$ B' g0 p
; s4 U5 l, B! ^0 k
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上的弱势群体,也是现实中的弱势群体。在社会层面,他们既缺乏影响公共舆论的资源,又鲜有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甚至无法得到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信息,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同样薄弱。因此,尽管可能人数不少,他们的声音却很难在社会中听到。
0 b% C  N6 t3 f; x2 C( o5 [2 W2 ?* W' X& y. f
听见与被人听见,本是“社会人”的基本诉求;说话与听人说话,更是现代文明的基本共识。当表达权已成为一项基本的政治权利,重视这些声音,是协调利益关系、理顺社会心态的起点。在一个有着13亿人口、正经历着急剧社会转型的国家,广大群众的声音被聆听、被重视,尤为重要。
- H0 |8 |' B% _! K. W7 `  l
! r" I! O/ W6 Y0 Z3 y+ ^: x" _大部分沉没的声音背后,都有未被满足的诉求,都有被压抑、待纾解的情绪。儿子车祸致残,云南父亲欲法院“自爆”走上极端维权之路;幼女身患绝症,湖北母亲参与“跪行救女”网络炒作……让舆论哗然的事件,都肇始于被忽视的声音。不可倾诉、不被倾听、不能解决,如果不主动“打捞”,太多声音沉没,难免会淤塞社会心态,导致矛盾激化。6 \6 F/ e! U; _$ q
2 K: m" @1 t2 ?  e  @
发出声音,是主张利益的基础。有利益的表达才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才有长久的社会稳定。事实表明,诸多矛盾冲突事件背后,往往是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从这个角度看,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尽可能多地倾听社会各方面的声音,兑现社会公众的表达权,对于维稳大有好处。 7 w. I; w9 E. r" @; \0 M  @7 s
# c) e/ ^: P- n. {* G, K
在众声喧哗中,尽可能打捞那些沉没的声音,是社会管理者应尽之责。以政府之力,维护弱势人群的表达权,使他们的利益能够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正常表达,这是共建共享的应有之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只有这样,才能让“说话”、“发声”不仅是表达诉求的基本手段,更成为培育健康社会心态的重要环节,成为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原载《人民日报》,署名“本报评论部”)
9 G0 ?# Q2 c) \2 q* a# u3 e' ?
作者: a136615442    时间: 2011-5-30 00:03

作者: 知书打理    时间: 2011-5-31 00:10
我我我怎么办啊??
作者: 暗黑弑爵    时间: 2011-6-1 08:27
不懂~~~但顶你!
作者: 522696918    时间: 2011-6-2 02:23
我回不回呢 考虑再三 还是不回了吧 ^_^
作者: 猪猪LOVE520    时间: 2011-6-3 00:03
楼主说的不错    
作者: spf6170    时间: 2011-6-4 00:03
不错不错,我喜欢看   
作者: 简单生活dove    时间: 2011-6-5 10:23
强烈支持。楼主万岁
作者: yangly01    时间: 2011-6-6 00:40
我看了,不知道怎么说!
作者: 米拉贝贝米拉    时间: 2011-6-6 15:28

作者: wbsbbdbb    时间: 2011-6-7 00:15
已阅不错~~~~~
作者: 在夜未央    时间: 2011-6-8 00:03
北部湾网不错,多人回复,支持!我也顶一下下~~~
作者: spf6170    时间: 2011-6-9 00:03
~~猪!
作者: 沫沫年华    时间: 2011-6-10 00:03
闪人
作者: 小小丫头骗子    时间: 2011-6-11 08:52
吓死我啦~
作者: 自由一派    时间: 2011-6-12 00:03
吓死我啦~




欢迎光临 宁波论坛-宁波人上宁波论坛-宁波人气社区-中国BBS社区 (http://0574.bbssq.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