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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部湾从“风生水起”到“千帆竞发” [打印本页]

作者: longfapdw    时间: 2011-5-24 02:21
标题: 北部湾从“风生水起”到“千帆竞发”
 五载筚路褴褛,十年峥嵘岁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这片南海西北部弧形臂弯里的蓝色海洋,北部湾经济区从无到有,从蓝图变为现实,从发展“神经末梢”到沿海经济新秀,从地方发展部署到国家发展战略,实现了从“风生水起”到“千帆竞发”的历史性跨越,成为我国发展最快,经济最活跃,最有活力的地区之一。: {8 _) e/ \0 |. [% a9 m- _

3 Q4 N1 `: U* X: ]  2011年4月16日-18日,第十届广西房地产博览会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作为广西房地产综合性大型展会的第一品牌,一年一度的房博会十年来影响力显著,每年招商总额高达三四千万元,观展人数达数十万人,目前已经成为中国西南地区最大及最具影响力的房地产展会之一,同时也是中国报媒独家主办大型房地产展会的成功范例。本届展会,包括广西北部湾城市群40多家大型房企逾70个楼盘总共集中展出约2万套房源,产品涵盖商品住房、别墅、写字楼、商铺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多种房源。除此之外,本次展会还涵盖了房地产产业链并开设如家饰建材、名品家具、名优家电、房地产媒体等各个展厅,成为北部湾房地产产业链各企业全方位展示品牌实力的最佳展台。# V/ s  _4 N, p% t# X. E7 V* e' d/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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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 M& V: V- J. w, G 第十届广西(南宁)房地产博览会,是2011年中国主流媒体房地产联盟各成员媒体聚会、交流的良好平台。2011年,恰逢广西(南宁)房地产博览会十周年庆,同时又是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三周年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成立五周年。因此,今年广西日报传媒集团邀请全国主流媒体房地产联盟共同关注北部湾的经济及房地产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展会期间,由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广告中心主办、南宁龙光地产独家协办的“中国主流媒体房地产联盟广西(南宁)房博会暨北部湾行”同时启动。作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龙头房地产开发商,近年来龙光地产加强在北部湾投资布局,分别在南宁建设普罗旺斯、水悦龙湾等两个高品质大型楼盘及位于中国―东盟商务区的超高层综合体。凭借卓越的运营,快速稳定的发展以及不断扩大的品牌影响力,龙光地产近日荣膺“2011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和“2011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融资能力TOP10”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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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主流媒体房地产联盟”系全国第一个新闻与房地产业联动的创新模式、当前国内最大的主流媒体房地产宣传平台,由全国30家主流媒体(吸收的联盟成员遵循“一城一报”的原则,各盟员单位必须为中国主要城市的主流媒体,本报是该联盟海口市的唯一代表)联合发起,目前在国内无论是在新闻宣传还是媒体经营方面都是业界翘楚,在所在省(市、区)媒体中居权威地位。展会期间,“中国主流媒体房地产联盟”成员代表除应邀出席本届广西(南宁)房博会并进行现场报道,还将奔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实地参观占地1200亩、前拥北部湾广阔海域,后临AAAA级景区桃花湖公园的北部湾首席标杆大盘―――龙光 阳光海岸,见证广西北部湾城市群健康有序、发展迅速的房地产市场。通过“中国主流媒体房地产联盟”这一载体,此次活动也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优秀的房地产项目向全国各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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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光 阳光海岸作为北部湾最大型的房地产项目,由于紧邻西部第一大港而具备高价值成长性,且占据“前海后湖”的稀缺景观资源,自2009年首次开盘以来,引发全国各地客户一轮又一轮的抢购潮,是北部湾楼市蓬勃发展的典型代表,也见证广西北部湾城市群健康有序、发展迅速的房地产市场。在全国一线城市纷纷限购的情况下,北部湾楼市特别是龙光 阳光海岸所在的防城港楼市却汹涌涨潮,限购“挤出效应”的客户纷纷前来投资置业,形成了“赶潮防城港”的地产新景象。
作者: 方梓宁nn    时间: 2011-5-25 00:03
@,@..是什么意思呀?  
作者: lixiejunyan    时间: 2011-5-26 00:03
  
作者: 知书打理    时间: 2011-5-27 00:36
支持.    
作者: 丢手帕    时间: 2011-5-28 00:03
   
作者: landy_1017    时间: 2011-5-29 00:03
  
作者: 酸甜    时间: 2011-5-30 00:03
顶你一下,好贴要顶!
作者: 想去看你    时间: 2011-5-31 00:10

作者: riihdx826    时间: 2011-6-1 08:27
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马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  
作者: 懒人星球    时间: 2011-6-2 02:23

作者: yy之王    时间: 2011-6-3 00:03
已阅不错~~~~~
作者: 老酒壹壶    时间: 2011-6-4 00:03
楼主我爱你~
作者: shoppingy    时间: 2011-6-5 10:23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牺牲小我,奉献大我。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作者: wosh96    时间: 2011-6-6 00:41
我只顶好帖!   
作者: 瀚瀚    时间: 2011-6-6 15:28
我只顶好帖!   
作者: 傻哈哈一大个    时间: 2011-6-7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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